誘強姦案事主不作供 2男涉妨礙司法公正

202103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次被告陳昌國涉嫌向一宗強姦案的女事主之男友,提出以20萬港元和解。
男商人趁生意拍檔醉酒強姦,前年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罪成,判囚5年4個月。審訊前卻爆出有人疑出錢勸阻女事主出庭作供,該男商人的契哥和所聘律師行之法律行政人員,分別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今(23日)移師西九龍法院開審,兩人否認控罪。今日庭上播放女事主的時任男朋友與兩被告人的錄音對話,顯示男商人的契哥曾叫女事主男友「畀少少薄面我」;而強姦案開審前一天,女事主男友就問男商人的律師行代表「你同我講過⋯⋯想畀錢搞掂」,對方就回應稱「依家唔講得架」。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偉強(60歲、公司董事)及陳昌國(45歲、裝修工)。陳偉強被控於2019年8月4日及10月21日,兩次游說男子湯志偉協助,要湯誘使女子X在黃興國被控強姦的案件中不出庭作供,並聲稱會給20萬港元報酬予湯。陳昌國則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透過湯志偉勸阻X,藉此尋求勸X不要在黃興國的強姦案審訊中,作出針對黃的證供。
控方開案陳詞指,湯志偉是X當時的男友,兩人現時已分手。首被告陳偉強案發時在律師事務所任職,在黃興國強姦案中代表黃。而陳偉強與湯志偉互相認識,更以「契爺契仔」相稱,兩人一直有生意來往。案情指,陳偉強在2019年8月、10月及12月曾3次與湯志偉通電話或見面,首兩次談話都有要求湯勸X不要出庭作證,惟湯當時並無將對話錄音,亦未報警。直至12月4日,即強姦案開審前一天,陳偉強與湯再見面,湯講到「X驚聽日上庭見到黃興國唔知會點」,陳表示X一定要面對現實及上庭,否則會被視作藐視法庭,並說「之前drop就話啫」,湯說「你同我講過Hancock(黃興國)想畀錢搞掂,20萬」,陳先是承認,但又隨即否認說「又唔係咁,唔好講呢啲,依家唔講得架,你唔好當真啦,過左去就算,唔好望佢」,並表示「我已經退出左呢件事」、「阿爸保持中立」。
至於次被告陳昌國,就曾在2019年9月30日與湯志偉見面,對話同樣被錄音。他涉向湯表示知道黃興國與X的事,指「Hancock係我(契)細佬」、「後生不過衰鹹濕」、「我都焗住出嚟同你哋傾下,睇吓可否比幾分薄面我」,又提議兩人不如和解。但湯一口拒絕,說了幾次「無可能」,又說「20萬我無咩,200萬我都唔制啦,我條女嚟架!」,陳昌國問「商量咗嗱?」,湯就回應「無商量過,唔使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