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農曆年旺角暴動 患癌漢認掟磚還押候判

202103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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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農曆年旺角暴動,示威者掘起路面磚塊作武器。
2016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中,一名無業漢涉嫌兩度向警員掟磚,因而被控參與暴動罪。案件早前已轉介在區域法院審理,今日(31日)移師西九龍法院處理答辯。該無業漢承認控罪,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在案發翌年確診癌症,冀法庭基於人道理由減刑,或以緩刑方式處理。法官把案押後至4月8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現年29歲的被告陳俊樂,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2017年確診急性淋巴癌,需接受骨髓移植手術及化療,現時依靠傷殘津貼維生。被告當日是受慫恿,「糊里糊塗」下犯案,事後深感後悔,明白應用和平方法,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案情指,當日清晨6時許,大批示威者在案發地點的馬路聚集,有人燃燒雜物,亦有人用硬物投向警方防線。警方向他們施放催淚水劑,惟人群未有散去,繼續與警方對峙,及後更向前推進,令警方防線需後退。期間被告戴口罩穿連帽衞衣,站在人群之中,並兩度向警方防線投擲硬物。
警方在同年12月14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日飲了些酒,由於不滿政府及受其他示威者感染,同是為了阻止警方揮動警棍及走近人群,於是兩次向警方掟磚。被告知道其中一次磚頭掟中了警員盾牌,另一次則不清楚有否擲中任何人。被告戴口罩是怕被認出,他在案發當日早上扔掉口罩後乘的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