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選保釋覆核 官指伍健偉有續危國安風險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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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判詞解釋處理泛民初選保釋覆核其中三人時,法官裁決的原因。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律政司隨後就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早前開庭處理後,決定批准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及東區區議員鄭達鴻保釋,但改判元朗區議員伍健偉要繼續還押,杜官今日(1日)就有關該3人的決定頒判詞解釋理據。
律政司指出,泛民「35+」初選計劃旨在操控選舉制度,藉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運作,從而迫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以達致案中首被告戴耀廷提倡的「攬炒十步曲計劃」;若非去年立法會選舉因疫情押後,眾被告的串謀計劃早已實行。律政司指,黃碧雲有份參與初選雖最終落敗,但她曾簽署提名表格認同初選的理念。鄭達鴻在初選中出線,後來他被選舉主任宣布取消參選資格,選舉主任認為他有可能請求外國施壓干涉香港;鄭出席初選論壇時,亦表明入到議會後會運用否決權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及迫使林鄭下台。至於伍健偉,律政司更指他有主張港獨及分裂國家的意圖,其強烈政治聯繫及長期參加社運的背景,有理由令人相信他若批保釋後,有可能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黃碧雲的代表律師指,黃並不支持「攬炒」,她在初選論壇中更遭其他候選人譏笑她不支持「攬炒」;黃過往在議會多次投票支持政府的議案,她亦曾獲委任多項公職,包括監警會委員,可見政府對她的信任;她甚至沒有簽署初選的網上聲明。鄭達鴻的代表律師則指,鄭在回覆選舉主任時已表明會遵守國安法,他已退出公民黨不再從政,其重犯機會甚低,律師更形容鄭只是「隨波逐流」,缺乏政治影響力。伍健偉的代表律師則指,原定去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無了期押後,伍重犯機會幾乎不存在;雖然中聯辦及港府早已警告初選或違國安法,但有關警告不明顯,也沒解釋違法原因。
杜官表明,處理今次保釋覆核時會參考黎智英案,法院早前就國安法保釋門檻所頒布的指引而作出評估;在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及案中證供後,法庭相信伍健偉若批保釋,他有可能繼續危害國家安全,而黃碧雲及鄭達鴻則沒有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因此批准黃、鄭二人保釋,但拒絕讓伍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