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毀飲品店律政司覆核得直 上訴庭再索最新報告

2021040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有示威者於當日在新城市廣場四處破壞,警方其後到場制服示威者。
去年5月13日大批市民在各區商場參與「和你唱」示威活動,多人衝入沙田新城市廣場飲品店「喜茶」大肆破壞。其中一名17歲被捕男生去年在沙田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上月成功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該男生拘禁式刑罰,並為他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重新考慮判刑。案件今(1日)在上訴庭再訊,最新報告指男生因體能問題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惟法官翻看原審時感化官撰寫的報告後,發現他過往是運動健將與最新報告所述有矛盾,遂決定進一步索取報告,將案件押後判刑。
本案周姓答辯人於案發時16歲,他承認刑毀屬於「喜茶」的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港元。最新報告指,他自小患有哮喘,需定期覆診,懲教署的醫生確認他的體能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但上訴庭3名法官發現,原審時感化官撰寫的報告指,周曾代表學校參加校際足球比賽,更連續4年於學校運動會的跑步比賽中奪冠,上訴庭質疑為何兩份報告的說法有如此明顯差別。
周的代表律師解釋,周或只因一時忽略,才未有向感化官提及其哮喘問題,最近周的體能確實轉差,或因疫情減少鍛煉身體有關。律師強調周的品行優良且有心向學,他本來打算升學時修讀哲學,但顧及父母不願他「太多思考人生,走返回頭路」,他便改為攻讀較實際的經濟科目。律政司的代表則認為,患哮喘只要肯服藥,在勞教中心接受體能訓練不成問題。
上訴庭最終決定進一步索取報告,並下令周需提供患哮喘的醫療證明書,以及他最後一次求診的紀錄,將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判刑,期間周需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