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抱走店舖貓 盜竊罪成罰款2000元

202104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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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乾今被判罰款2000港元。
深水埗一間建材店一隻三個月大幼貓失蹤,店主翻查鄰店「天眼」,發現「可樂」疑在店外被人偷走。其後警方拘捕一名43歲懷疑涉案男子,控以一項盜竊罪,上周一於西九龍裁判法院(3月29日)受審。裁判官今天(8日)裁決,判被告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他初犯,案中所涉的只是一隻貓,故判被告罰款2000港元。
本案43歲被告王乾報稱任售貨員。他被控於2020年11月27日,在荔枝角道224號萬城建築裝飾有限公司外偷竊屬於陳容的一隻貓。
貓主陳容早前供稱,涉案幼貓「可樂」住在她經營的建材店。當日早上陳和「可樂」在店外玩耍片刻便回店工作,一小時後,陳未見「可樂」如常般回店喝水,四處尋貓未果,於是查看隔壁士多的閉路電視,發現曾有一名男士望著她和「可樂」玩耍,未竟便趁陳行開時上前抱走「可樂」。陳即時報警,數天後警方找回失貓。被告則辯稱不知道該貓屬於建材店,當日途經案發地點時見到貓,他認為是流浪貓,先上前摸貓與牠玩耍,及後見牠衝出馬路,恐有生命危險才會抱走,又稱「係大陸撿過這種貓,當時無人上門找。」
今天裁判官裁決時指,貓主能清晰講述貓隻被偷的過程,接納其證供為事實,並裁定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被告沒有律師代表,求情時指他可能是不熟悉香港法律。最終裁判官決定判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