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藉職權非禮7女生 小學文書助理囚40個月

202104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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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簡銘龍今天在區院認罪判囚。
一名小學文書助理被揭發利用職位之便,非禮校內7名女學生,因而被控7項非禮罪及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他今天(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斥責他濫用其校內的角色,巧言令色去非禮一眾女學生,屬違反誠信,加上犯案次數多、案件橫跨的時間長等因素,最終判罰被告即時監禁3年4個月。
28歲被告簡銘龍,案發時在沙田區某小學任職文書助理,並會在醫療室幫忙。案情顯示,2017年10月24日,年僅8歲的女童Z因胃痛前往醫療室,被告卻把Z帶到「校園電視台」房間內,吩咐Z躺在地上,藉詞檢查身體掀起Z的校裙,更拉下她內褲,近距離拍攝Z的陰部和他用手指觸摸Z陰部的情況。一個月內被告重施故技,利用女學生不適到醫療室求診時,乘機拍攝另外3名女學生的私處或內褲。
至2018年2月某天,11歲的女童V因不適前往醫療室,被告伸手進她的校服內,按壓她胸部一下後縮手。V以為是檢查心跳而不在意,但被告卻繼續伸手進其內褲按壓其陰部。最後一宗事件發生在同年6月14日,分別10歲及11歲的女童T和U到校務處找被告。被告把2人帶到校園電視台後,強行拉她們坐在其左、右大腿上。期間被告隔着校裙撫摸T右胸數秒,又用另一隻手觸摸U右胸側約1分鐘。事件因有女童投訴而揭發,被告在警誡下稱好奇才犯案,又供稱非禮女童時感到開心及愉快。
辯方求情時指,心理專家認為被告有戀童癖,惟被告不同意,並表示不會再從事相關職業,故重犯機會不大。辯方又指被告為自己的行為感羞恥,誠心向受害女童、其家長及學校致歉,更願放棄認罪得來的減刑。法官判刑時,強調家長安心交託孩子給學校,惟被告為一己私慾,粉碎家長對學校的期望,使家長活於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