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免規管獨立火警偵測器 鼓勵市民安裝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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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事務委員會開會。(袁志豪攝)
獨立火警偵測器能減低火災招致的損失,於全球廣為使用。保安事務委員會今(9日)開會,保安局建議修例令獨立火警偵測器免受法例規管,毋須進行年檢及委聘註冊承辦商裝置,增加市民安裝的誘因。大部分議員認同推廣偵測器,亦有議員希望處方可以資助及幫助「三無大廈」安裝相關的裝置。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在過去3年,香港的樓宇火警造成了84人死,1287人受傷,並提到有研究指出,沒有安裝獨立偵測器的地點在發生火警時,出現死亡個案的機會較有安裝的地方大兩倍。而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梁冠康表示,由於現代家居比以往多了合成材料的家具等,因此現代家居出現「閃燃(即全場起火)」只需約4分鐘,相比傳統家居的約30分鐘大輻減少。
梁又指到,不少國家如日本、新加坡等已推廣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多年,發展成熟,消防處亦已測試了22種坊間的偵測器作研究,大部分均可在火警出現後1至2分鐘作出反應,加上產品大部分以電池運作、安裝簡單、容易安裝、亦可靠耐用,處方修例後亦會相應推出指引,以幫助市民選擇合標準的偵測器,及放置在合適的地點。
會上。多名議員希望處方協助「三無大廈」安裝相關的儀器。議員易志明表示,現時不少國家皆硬性規定,新建的樓宇必須安裝火警偵測器,質疑為何局方只打算以鼓勵的形式推廣,又認為可以規定物業管理為住戶作定期檢查,令計劃更加完善,強調「人命關天」。而梁冠康回應指,據政府作出的研究,現時很多國家皆以自願的形式鼓勵市民安裝,但局方會仔細考慮有關意見。
另外,議員容海恩就現時《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95B章)的執法情況作出查詢。梁冠康指過去3年有約20單涉及承辦商的檢控個案,而未有令消防設備處於有效狀態的檢控個案則平均每年有約150宗。亦有議員就儀器的價錢作出查詢,梁指現時坊間火警偵測器的價錢約介乎200至8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