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朗豪坊通天梯打倒褪18傷 承辦商奧的斯判罰96萬元

202104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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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一刻梯底人疊人,多人受傷待援。
旺角朗豪坊於2017年3月25日發生通天梯突然停止運作,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18人受傷。《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紀律審裁委員會表示,已完成對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22項違紀指控的聆訊,並裁定所有指控成立,須予以紀律處分,指控包括4項與旺角朗豪坊的自動梯保養欠妥而被法庭裁定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有關的個案,以及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的個案。委員會就4項違反上述條例的個案命令奧的斯須予以譴責,並支付罰款共96萬港元及聆訊程序費用約59萬港元。相關裁決及命令今日(9日)刊憲。
機電工程署表示歡迎有關裁決,並會繼續嚴格執行《條例》,確保升降機及自動梯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公眾安全。
事件發生在2017年3月25日,旺角朗豪坊1部正在上行的自動梯(肇事自動梯)突然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18人受傷。機電署就事故進行刑事調查,並發現奧的斯作為承辦保養肇事自動梯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未有確保該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進行。機電署遂向奧的斯提出涉及違反《條例》的控罪,法庭於2018年3月9日裁定有關罪名成立。
鑑於奧的斯被法庭裁定罪成及考慮到有關事故導致多人受傷,機電署署長根據《條例》第109(1)條,轉呈有關違紀行為予委員會進行紀律聆訊。與此同時,機電署署長亦就奧的斯另外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的違紀控罪,轉呈委員會一併考慮,當中11項涉及奧的斯未有就2015至2017年間進行的自動梯主要更改工程通知機電署署長,以及7項涉及奧的斯於2017年未有將自動梯保養工程的資料及詳情記入工作日誌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