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維持住宅雙倍印花稅 財庫局指「撤辣」需考慮多方因素
2021040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政府去年底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但仍然維持住宅物業多項「辣招」。
政府在去年底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將非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由雙倍印花稅稅率恢復為第2標準稅率,惟住宅物業仍然實施雙倍從價印花稅等「樓市辣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質詢時,解釋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可便利業主出售物業套現,以應付因經濟下行而出現的財政問題或現金需求。對於住宅物業「撤辣」問題,許僅重申會考慮多方因素,適時採取合適措施回應市場變化。
財庫局表示,政府因應2012年物業市場出現過熱迹象,在2013年2月推出雙倍從價印花稅,以遏抑對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需求;但受到經濟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及需求在過去一段時間已顯著回落,故非住宅物業市場過熱的問題不復存在。當局強調,撤銷雙倍從價印花稅可利便企業出售非住宅物業套現,應付因經濟下行而出現的財政問題或現金需求,緩減疫情對本港經濟及商業活動的衝擊。
財庫局續指,在考慮需否調整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時,政府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並參考住宅物業價格、市民置業負擔比率、住宅物業成交量和供應量、本地和環球經濟變化等一系列指標。政府會一如既往,繼續留意住宅物業市場情況和參考相關指標,適時採取合適的措施回應市場變化。
財庫局又透露,自非住宅物業在去年11月26日起「撤辣」後,截至今年2月,簽訂並已加蓋印花的非住宅物業文書宗數達5,149宗,相關物業售價總額涉及258.2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