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用電子支付多僅搭車 商戶憂手續費食水深 嘲政府「為做而做」

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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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港人會以電子平台支付車資。(黃偉邦攝)
自政府宣布將分期派發5,000港元的電子消費券以來,各界對消費券龜速派發及用途諸多掣肘質疑甚多,而港府今日(11日)終公布電子消費券可使用的儲值支付工具,分別為「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有市民稱平日雖有使用八達通,但只用以支付車資,甚少用作購物,坦言未有增加其消費意欲;亦有市民批評政府派發消費券時諸多限制,且對老人家來說不方便;有安裝電子支付平台的店家則期望消費券推出後,能略略帶動其營業額;而沒有安裝電子支付平台的店家則嘲電子消費券「助長左啲大商家加價囉」。
市民林先生表示,雖然有使用八達通及Tap & Go,但若要購買如iPhone等價值較高的產品時,電子支付仍難以使用,而且消費券限制較多,對不諳使用電子產品的老人家而言並不方便。同行的林先生則指平日僅用八達通「畀車錢」,如消費券限制購物用途,則無助增加其消費意欲,「如果佢(政府)目的係幫助市民,見唔到佢幫到幾多」。
對於其他熱門支付平台如PayMe等「落選」,李小姐表示較傾向使用PayMe,並指該平台用途較廣泛及較多人使用。相反,她指支付寶香港及WeChat Pay HK較少市民使用,Tap & Go則普遍性較低,而八達通通常只會用於交通,較少用來購物,批評政府選擇市民不常用的電子支付平台,只是「為做而做,無諗過市民需要啲乜」,根本無助刺激消費。
零售冷凍食品店負責人羅小姐表示,店內可以電子支付結帳,惟電子平台對每宗交易需收取店舖2至4%手續費,建議「直接(將消費券)換現金仲更加好」。她又認為,電子消費券雖「唔多唔少都幫到啲(生意)」,但仍要考慮是否真的有助吸引顧客,再決定是否再增設其他電子消費平台。
經營糕點店的胡小姐認為消費券對商店毫無幫助,因商店沒有安裝任何電子支付平台,坦言「根本都唔關我哋事,無乜幫助」,雖然曾研究過安裝電子支付平台,惟「裝左都無用,手續費抽得好犀利」,以現時的生意額無法支援電子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故不會考慮安裝電子支付平台,她期望政府能直接發放現金會更有效幫助商店及促進市民消費。
沒有使用電子支付平台的雲吞店東主林先生認為,發放電子消費券「對我哋都無幫助」,亦沒有打算安裝任何電子支付平台,因「費事麻煩,無用開就唔用啦」,他批評電子消費券「助長咗啲大商家加價囉」,對小商戶而言根本不能受益,他又建議政府「2,500蚊消費券、2,500蚊現金仲好啦,咁樣個個(商戶及市民)都可以受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