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釣魚騙案愈發猖獗 苦主被盜用信用卡或需承擔款項

202104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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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港人均習慣使用信用卡於網上購物,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數字,去年第3季在市面流通的信用卡多達1934萬張,是香港人口逾兩倍,可見信用卡的流通程度。與此同時,信用卡盜用情況同樣猖獗,根據警方數字,今年1月案件已達54宗。在盜用信用卡個案中,亦涉「網絡釣魚」騙案,騙徒一般會透過電子通訊偽裝成某公司或個人,要求受害人按下連結、並輸入包括信用卡等資訊。有苦主表示,不但為被騙感羞愧、怕被人嘲笑,事後更要承擔起被盜的信用額,倍感壓力。
根據警方數字,去年有多達263宗涉及網上信用卡盜用的案件,而今年單單1月已達54宗、是超過去年總個案數字的2成。就網絡釣魚騙案中盜用信用卡的案件數字,警方指未有備存,但根據警方早前記者會資料,去年11月至今年2月,警方共收到120宗涉及假冒香港郵政釣魚騙案,損失共約221萬港元。另外,根據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的資料,網絡釣魚由2019年的2,587宗,上升至2020年的3,483宗,按年急增35%,可見網絡釣魚亦愈發猖獗。
苦主陳小姐(化名)今年2月收到假冒郵局電郵要求支付附加費,由於她之前確曾在郵局寄件,當時誤信郵件內容,於電郵內的連結輸入信用卡資料及一次性密碼付款,其後信用卡即被盜用,並遭簽帳4次,盜用信用總額達2.4萬港元。陳事後報警、並與發卡銀行聯絡,惟銀行表示,陳主動輸入信用卡資料,故需承擔相關款項。
陳坦言,事件令她備受精神及財政壓力,既怕事件曝光被人恥笑,自己亦無力向銀行償還整筆款項。而任職文員的她是一名單親媽媽,月薪僅逾萬港元,並要獨力撫養女兒,縱然銀行曾提議與她共同承擔款項,她支付當中三分之一即8000港元,她仍嘆這非小數目,暫時仍未與銀行達成共識,令她相當憂慮。陳表示已向金管局求助,本月內會有結果。
選舉委員會資訊科技界界別委員黃浩華指,若事主在連結中輸入信用卡號碼、以及卡後的3位數字安全碼,騙徒已可在無需一次性密碼的網站或商店消費。他提醒市民,要提高警覺,切勿輕易透露有關資訊。黃又指,坊間存在一些後台程序,可以駭進手機,即使有些信用卡消費需要一次性密碼,仍有機會透過駭入手機偷窺短訊得到。
就上述個案,律師梁永鏗則指,事主曾於連結中提供信用卡資料,涉人為疏忽,即使是不幸誤墮騙案,料仍需負擔相關費用。他續指,除非能證明事件亦涉銀行的保安問題,他提到以往事例,曾有駭客駭進銀行系統,盜用銀行用戶的資料到不同地方簽帳,因上述情況,並不涉及事主任何行為,是銀行保安問題,故事主就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金管局回覆指,一般而言,若未經授權交易是因為信用卡持卡人在不知情下被騙,而出現的話,持卡人不需為這些未經授權交易承擔責任。該局亦要求銀行須確保及時偵測信用卡欺詐活動,並採取適當行動,包括通知有關客戶和考慮暫停有關帳戶,就欺詐事件進行調查,及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