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名公僕拒交宣誓聲明 26人反修例示威被起訴 5人定罪

202104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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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4月1日,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及拒絕簽署及交回宣誓聲明。
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在4周內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12日)表示,約有17萬名公務員已簽妥及交回聲明,而截至今年4月1日,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及拒絕簽署及交回聲明。他又指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非法活動被捕,而現時正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的人數有26名,當中有5人被定罪。
聶今午於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被問及公務員簽署聲明的情況時指,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未有簽署及交回聲明的人士解釋,並已收回部分回覆。局方會按個案實際情況,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基於公眾利益要求他們離開公務員隊伍,過程中會給予時間他們作申述。如職位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權範圍,會徵詢委員會意見,當局作最後決定並通知有關公務員,強調會嚴肅快速跟進。
有議員關注被起訴公務員是否仍可獲發薪金,聶指有關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的現職公務員,如他們被警方落案起訴的話,他們可支取一半薪金。當局亦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亦有部分人在試用期內被終止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