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涉違法取得張栢芝幼子出世紙 5月10日再訊

202104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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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張栢芝第三名兒子於2018年出生後,《壹週刊》涉嫌違法取得他的出世紙資料,壹傳媒、該雜誌的出版人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因此被起訴。4名被告分別被票控「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及「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兩罪,案件今(12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全部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以便辯方檢視相關文件,下次提訊時,法庭亦會處理控方就案中證人的匿名令申請。
控方向法庭提出就第一證人及當事人的身份頒匿名令,指事件涉及個人私隱,若傳媒獲准報道,則相關資料會繼續流傳。不過,裁判官指出證人身份已被披露,質疑控方有何基礎作出有關申請。辯方現階段不反對匿名令,但表示下次提訊時被告或可以答辯,屆時該議題未必需要處理。裁判官考慮後,決定將匿名令申請押後處理。
4名被告當中,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週刊》編輯麥景慶等3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月28日,披露一名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一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一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正副本內所載的個人資料,而該等資料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自資料使用人,並意圖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不論是為了他們或另一人受惠而獲取。
《壹週刊》記者鄭靜則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月28日,在香港協助及教唆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及麥景慶,披露一名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一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一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正副本內所載的個人資料,而該等資料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自資料使用人,並意圖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不論是為了他們或另一人受惠而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