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下披露病人資料 精神科醫生馮順燊失德罪成

202104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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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順燊出席聆訊。(黎忞攝)
精神科醫生馮順燊涉在2019年4月,未有獲得病人同意下,將病人資料告知他人,以及沒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病人資料被披露,被控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13日)裁定他2項專業失德罪成,並向他發出警告信。
案情指出,陳姓男病人一直有向馮求診,而在2019年4月初,馮因事請假一段時間,病人兒子在此期間向馮索取病人的病歷資料,然後馮就將有關資料裝入信封,並交予病人的兒子。
案情續稱,病人與子女擁有聯名戶口,而信件在病人不知情及未獲同意的情況下,被病人的兒子及銀行取得。其後,銀行拒絕病人對銀行戶口作任何指示,以及凍結戶口。病人隨後向醫委會投訴。
馮承認自己事後未有向病人確認有關事件。醫委會認為,馮在將信件交予病人兒子之前,應先獲得當事人同意,而將信件交予他人後,亦應進一步向病人確認,但馮均沒有做到,故裁定2項專業失德成立。
醫委會基於馮行醫近50年,紀錄良好,且有不少公職在身,並在事件發生後採取補救措施,包括第三方一旦要獲得病人資料,須獲得由病人提供的同意書,包括第三方的姓名及身份證明等。醫委會最後向馮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