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被批5G計劃選址差審批慢 流動網絡營辦商指程序長達4年

202104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有5G流動網絡營辦商指,政府選定安裝無線電基站的場地並不吸引。
港府稱要促進公共流動服務,包括5G流動服‍務。然而,有政府文件今(13日)指5G流動網絡營辦商指政府選定安裝無線電基站的場地並不吸引,加上審批程序需時,有的長達3至4年,要求政府加快有關審批程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遞交的文件中指,4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已向通訊事務委員會就5G流動服務發展所需基礎設施、法律框架、政策等提出意見。4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包括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及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表示政府場地安裝無線電基站先導計劃下的1,000多個選‍定場‍所並‍不吸引,處理需時仍長達約5至11個月,更有營辦商指有審批程序平均需時3至4年,要求政府加快有關審批程序等。有見及此。政府建議簡化在現行法例下發‍出非傳送者牌照需涉及修訂附屬法例的機制。
另外,政府建議改善《電訊條例》上訴機制,成立獨‍立上訴委員會,處理通訊局所作出的某些決定,包括擴大上訴機制所涵蓋的內容,如通訊局拒絕批給電訊牌照;取消、撤回或暫時吊銷批給的牌照、許可證、批准或同意;施加罰款;拒絕就收費給予同意;通訊局有關披露資料或刊登更正啟事的規定等。早前通訊事務局裁定,港台有節目內容不準確地使用「兩國邦交」及「斷交」的詞語的投訴成立,並向港台發出勸喻。
為了阻遏因疏忽而導致地下電訊設施損毀,政府又建議修訂《電訊條例》,訂立新的刑事法律責任,如在施工前沒有採取合理措施而導致電訊服務中斷,可罰款最高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