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匪搶劫斬斷事主2指 車手認罪囚64個月

202104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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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劫男事主斷指後被送院搶救。
一對居於內地、但常往來香港兌換人民幣賺取差價的中年夫婦,於前年帶同200萬元人民幣到上水找換店換錢時,遭3名持刀男子搶劫,被搶去裝載有37萬元人民幣及手機的背包。男事主與匪徒糾纏間更被斬斷兩隻手指。3人其後乘坐接載他們的私家車逃去,警方其後憑現場閉路電視紀錄鎖定目標,最終拘捕接載匪徒的「車手」。該車手今天(14日)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判處監禁5年4個月。
現年31歲的被告丁志豪,曾任貨車司機及清潔散工。他過往有6次定罪紀錄,涉及10項控罪,包括勒索、襲擊及販毒等。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兒子剛滿月,為了賺快錢答應收取5000港元接載3名匪徒。辯方指被告並非劫案主腦,亦無參與搶劫,接載該3名匪徒時不見他們身上有刀,目擊搶劫事件後才知事態嚴重。他今日透過代表律師向受傷事主道歉,並表示希望重新做人,出獄後盡父親責任。
法官潘敏琦判刑指,本案的加刑因素包括男傷者傷勢嚴重,其中指及食指遭斬斷需做手術接駁;而且事主遇襲時間不短,案件又涉及多名匪徒,及未能尋回贓款。法官指案發時被告沒有落車但負責「睇水」,亦屬共同犯案,故以8年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認罪給予3份1減刑。
案情顯示,2019年4月2日上午,居於內地的男事主連同妻子於深圳來港,並帶同200萬人民幣到上水新發街及符興街交界的找換店換錢,期間3名持刀男子從一輛私家車落車,試圖搶走男事主的袋子。期間男事主掙扎,匪徒未能搶走他的手提包,只成功奪去載有37萬元人民幣及手機的背包。過程中3匪更用刀向男事主施襲,右手兩隻手指被斬斷,其妻上前護夫時亦被斬傷手臂。最終3匪乘私家車逃去,男事主需送院駁回手指。警方憑閉路電視紀錄鎖定涉案人士,最終拘捕被告。據悉暫時只有被告一人就此案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