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多宗官司纏身 違國安法罪成最重可囚終身

202104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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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目前面對共7宗案件,當中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恐嚇,各罪的最高刑罰視乎案情和審訊法院的判刑上限而各有不同,其中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判刑最重,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法庭在判刑時,可考慮各罪刑期全部分期執行,或根據案情和判刑的整體性,判處各罪刑期全部同期執行或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由於黎已年屆73歲,若被判終身監禁,即意味需要在獄中終老。
黎智英現時面對的控罪之中,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今天(16日)被加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罰最重,須判處3年至10年監禁,如果罪行重大的,須判處10年以上監禁,甚至是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此外,黎智英今天也被加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法院可酌情判處任何刑期的監禁及任何款額的罰款,理論上也可被判終身監禁。另外,他被控欺詐罪,該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另外,黎智英涉及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共被控2項組織及4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每罪最高刑期為5年監禁,該4宗案件已交由區院審理,而區院的每次判刑上限為14年監禁。當中,法庭已裁定他1項組織及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他也承認了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最後,黎智英也涉及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雖然他在裁判法院被判無罪,但律政司已入稟高院提出上訴,司法機構將排期進行上訴聆訊。由於該案是交由裁判法院審理,該案的刑事恐嚇罪的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
在法庭判刑後,當局會在刑期中扣減犯人在還押候審的日子。如果犯人在獄中表現良好,一般大約可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扣假)。至於具體的計算安排是由懲教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