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支票竊2652萬 味千前首席財務官囚80個月

202104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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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家豪被判監6年8個月。
連鎖拉麵店「味千」的前首席財務官劉家豪,利用可修改的原子筆去修改公司發出的支票,從而把款項轉到自己的私人戶口,7年間共竊取逾2600萬港元。他於2018年底向公司執董潘嘉聞自承盜款,最終被警方拘捕。他早前承認7項盜竊罪,今天(16日)在高院原訟庭接受判刑。李運騰法官判刑指其行為嚴重違反誠信,初得手後變得更貪心及大膽,盜取金額愈來愈多,不過因劉已全數還款,且是自己向公司招認等,故給予55%減刑,最終判監80個月。
現年46歲被告劉家豪,被控於2012年1月19日至2018年10月29日,在香港盜取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逾2650萬港元。被告已婚且有兩名子女的被告,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患有躁鬱症,影響到其判斷力,並令他透過購買奢侈品減壓。不過法官表明此類案件涉款巨大,被告的精神狀況對其減刑的幫助不大。辯方又強調是被告向公司和盤托出盜款一事,及現時已全數還款並附加利息。不過法官就指,公司核查帳戶後終會揭發事件,被告只是提早自揭;而且即使被告全數還款,但因款項巨大及涉及時間長,令公司無法動用有關款項作投資,實際上亦屬損失。不過法官表明仍會因此兩點給予減刑。
另外,辯方又指被告於2019年被起訴自今才判刑,認為案件有所拖延。不過法官指因案發橫跨7年,且涉及180張支票,因此調查需時,不認為存在拖延,故不會以此給予額外減刑。
案情指,被告於2007年加入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擔任首席財務官,並負責向連同他本人在內的9名高級管理層發放薪酬,被告會先預備好支票並交給其上司潘嘉聞簽署。被告自2013年起一直要求潘簽署額外支票,聲稱為員工的強積金供款。案情續指劉在於2018年主動向潘稱,以可修改的原子筆擅改公司的支票,從而盜取公司超過1000萬港元。公司經調查後發現被盜款項逾2652萬港元。被告在2018年12月14日被革職,並於翌年4月2日被警方拘捕。被告至同年12月16日,向公司償還了共2904萬多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