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選舉舞弊被裁定失區議會議席 李軒朗決定不上訴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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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軒朗發聲明指不會就選舉呈請敗訴上訴。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在前年區議會選舉九龍城土瓜灣南選區當選的李軒朗涉選舉舞弊,非妥為當選。李軒朗今早(17日)發聲明,表示經仔細研判法律觀點和社會形勢,加上上訴程序所費不菲,即使上訴得直,亦難以保證可在未來宣誓時可以「過關」留任等原因,故決定不會提出上訴。他透露,自己在下周一(19日)後將會失去區議會議席,並在聲明中感謝支持者、義工和團隊的愛戴和協助。
在前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前九龍城區議員林博,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指控李軒朗在選舉期間在未獲學者沈旭暉、前議員劉小麗簽妥正式同意書下,於宣傳橫額上稱得到二人支持,涉嫌選舉舞弊。高等法院在上月25日頒下判詞,裁定林博勝訴,李軒朗非妥為當選。根據法例,有關裁決會暫緩生效,直至14日容許上訴期限屆滿為止。李軒朗當時曾表示,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