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理大後訛稱無身份證 男生被控誤導警方

202104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李佳豪(楊志權攝)
2019年11月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校園,其中有2名中學生在自願離開理大校園後,涉嫌向警員訛稱沒有攜帶身份證。警員其後在其中一人的鞋內找到他們的身份證。2人各被控一項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誤導警員罪,其中一人早前已認罪,另一人則不認罪,今天(23日)在九龍城法院受審。
本案被告李佳豪(16歲),被控於2019年11月21日,在尖沙咀康達徑尖東救護站一輛救護車內,訛稱當時沒有身份證明文件,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同案另一名被告鄭啟駿(18歲)早前認罪後,被判感化18個月。
控方證人警員黃景華(譯音)今供稱,事發當晚他駐守控罪提及的救護站,負責記錄離開理大的示威者之個人資料。凌晨時分救護員告知警方,理大內有人報稱不適,不久時任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陪同被告及鄭啟駿到救護站。當時他留意到鄭走路一拐一拐。及後他調查兩人,得知被告與鄭在理大內藏匿數天,因不適及頭暈求救,及沒有攜帶身份證。其後被告與鄭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黃則跟車同行。黃發現鄭躺下時將右腳搭著左腳,看似有所隱瞞,便脫去鄭的左鞋檢查,發現內藏一疊以保鮮紙包裹的卡片,其中包括被告及鄭的身份證。鄭和被告遂交代,這是為了避免警方得知其身份,以防被拘捕才藏起身份證。
另一名執勤警員陳鈞賢(譯音)則指,雖然鄭和被告一開始沒有提供身份證,但在警方要求下,仍說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當身份證被搜出後,鄭和被告表示是聽從他人的教導藏起身份證。陳亦確認身份證上所載的資料,與2人先前說出的個人資料相同。辯方挑戰上述招認的自願性,指案發時被告未成年,正值深夜時分,而且被告沒有家長陪同,故警員查問未成年疑犯的做法不合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