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竊僱主逾118萬元名錶首飾 認罪判囚2年

202104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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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事主居於何文田半山壹號。
何文田半山壹號一單位去年發生閉門失竊案,一名菲律賓籍女傭於4個月內,偷去女戶主總值逾118萬港元名錶及珠寶首飾,再把贓物拿到當舖典當,套現近30萬港元。涉案菲傭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監禁2年。
51歲被告Emperador Edarlyn Arcalas,被控於2020年4月至8月間,在何文田常盛街半山壹號一單位內,偷竊屬於女子梁賀欣的財產,包括8隻手錶、5條頸鏈連吊墜、12對耳環、6個吊墜、4條頸鏈及8両金粒。失竊手錶當中不乏名牌手錶,而其中最名貴的一隻價值25萬港元。
案情指,被告自1996年已受聘於女事主,案發時被告的月薪為6000港元。女事主與丈夫及女兒自2018年12月起入住涉案的半山壹號單位。去年8月3日,女事主嘗試尋找一隻手錶但不果,繼而發現有其他手錶首飾不翼而飛。3日後她找被告對質,被告坦認偷取其財物,女事主遂報警求助。警誡下被告承認偷了僱主首飾拿去典當,並已將贓款帶回家鄉。女事主確認沒有為失物買保險,而失物是她的父母早年送贈給她的。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分23次將失物拿到土瓜灣、大埔及中環的當舖典當,套現約29.8萬港元。失物總值118萬港元,當中除了約值5.5萬港元的失物未能起回外,其餘失物經已起回。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5名子女,是家中經濟支柱。她的父母分別都因患病而須動手術,被告為籌措醫藥費及家庭開支,因而在家鄉欠下約等於25萬港元的高利貸債務。被告曾向事主商借9.5萬港元,但她償還了5,000港元後就未能還款,事主拒絕繼續向她支薪後,她為了解決財困因而犯案。法官直言,被告違反了事主對她多年來的信任,考慮到案發時間長短、失物的價值、大部分已被起回,遂以監禁3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可獲刑期扣減,最終判她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