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力斥土拓署監管工程不力 致須賠3200萬予承建商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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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進行彩雲道及佐敦谷毗鄰的發展計劃。
政府早前發展彩雲道及佐敦谷毗鄰的發展計劃,並建成現時的彩德邨及彩福邨等。審計署新一份審計報告批評負責推展該計劃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監管工程不力,批出的3份合約全部延期完工,最長更延遲近14個月;其中一合約更出現爭議,最終要以公帑支付3,200萬港元賠償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建香港)。另外,報告又指該工程進行爆破活動時發生2宗飛石事件,致9人受傷、附近屋苑窗戶及汽車等受損。
該發展計劃早於2010年完工,惟審計報告發現,計劃下,土拓署批出的3份合約均有監管不足之處。其中由中建香港承建的土地平整及相關基礎設施工程合約中,因中建香港指署方未能適時安排棄置物料用地接收工程棄置物料,產生額外成本,故向署方提出申索,並成功獲該署賠償3,200萬港元。
報告又揭示,工程曾發生2次爆破飛石事件,第一次令附近私人屋苑8扇窗受損,第二次更造成9人受輕傷、4輛汽車及財物受損,土拓署其後發現中建香港未有執行或無有效執行爆破方法綱領訂明的保護及預防措施所致。報告同時提到,另一份涉第二期餘下基建工程的合約中,因該署向承建商惠保建築有限公司發出3份更改令,令實際費用估算增加280%至327%不等,增加約91.6萬港元至110萬港元。
審計署建議,土拓署日後推展合約時,應加強處理棄置廢料等相關管制措施,亦應確保承建商在進行爆破工程時要跟足指示等,並應按指引嚴格核實合約文件,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