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網購投訴平台啟用2年收2宗投訴 商說條例適用於網購

202104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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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兩地設消費者投訴平台啟用至今2年,只收到2宗個案。
不少港人透過內地網購平台搜購價廉物美的貨品,遇有消費陷阱便難追索,中港兩地消費者協會2年前成立平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28日)回覆議員提問時透露,平台啟用以來只收到2宗個案,其中有港人購入4萬元人民幣的個人護理產品,但品質有誤;另有港人購買5280元人民幣的玩具,但遭延誤送貨。
商經局指消費者委員會在2019年與中國消費者協會達成合作協議,透過協會旗下「電商消費維權直通車平台」計劃,如消費者與網購平台發生消費糾紛,只要符合條件,消委會會把投訴上載至平台,並由商戶接聯絡投訴人處理。2019年11月啟用至今,只接獲兩宗投訴,其中一宗在2020年發生,投訴人在網站購入4萬元人民幣的個人護理產品,因品質有問題而要求退款,惟商戶指因該港人已開啟及使用貨品,拒絕收回,故未能和解,另一宗投訴於今年轉介,其中投訴人在網站購買5280元人民幣的玩具,但遭延誤送貨,現時仍在跟進中。
平台目前有指定25間內地網購電子商戶,當中只有兩至三間是香港人較為熟悉和較常消費的商戶。政府指,現時《商品說明條例》禁止包括「虛假商品說明」及「誤導性遺漏」等不良營商手法,對網上及實體商戶的營業行為同樣適用。當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網上平台的發展,有需要時檢討有關的法例,確保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