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證明陷兩難 醫學專家促食衞局提供統一格式醫生紙

202104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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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關注慢性病患未有清晰界定何謂不宜接種。
港府為求谷針,開出放寬防疫措施或重開處所條件,要求食肆、酒吧等職員須先接種新冠疫苗,如未能接種疫苗的員工須提供醫生證明。香港醫學會表示,衞生防護中心上周四(22日)更新指引,加入多個專科醫生學會的意見,建議哪類病人不適宜打針,但沒有清楚界定何謂不穩定血壓、糖尿、慢性病等程度,亦沒有提供醫生紙的格式,為業界製造一些困難,已經去信食衞局,希望當局提供証明病人不適合接種疫苗的統一格式,並提供細節指引,解釋慢性病不穩定到甚麼程度,才屬不適合接種疫苗。
香港醫學會表示,新指引講述如果有市民患敏感病、慢性病、控制不好的疾病,應延緩接種;如果病人的膽固醇高,須同時有其他疾病病徵才可延遲打針,當中亦介紹慢性肝病、懷孕、癌症、風濕、器官移植病人應如何處理,內容比早前的指引更詳細。
醫學會表示,如果病人有慢性病,醫生須看病人的病歷和檢查,才能判斷情況是否控制得不好,或者是否需要調節治療等,但指引沒有講清楚何謂控制不好、延後多長時間打針,而指引沒有提供統一的醫生紙格式,日後可能與病人產生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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