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頴匡涉煽惑非法集結 與另外兩宗暴動案合併2023年開審

202104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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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曾反對把3宗案件合併。
已宣告解散的「民間集會團隊」去年1月19日在遮打花園舉行集會,期間遭警方腰斬並爆發警民衝突,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兩罪,另有4名人士就被指在當日參與暴動等。上述5名被告今天分3宗案件在區院再提訊,法官下令把3宗案件合併,案件排期於2023年2月6日開審,預料需時25天。
劉頴匡(27歲)現正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還押,法庭今天批准他撤回本案的保釋。他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發出的命令。
另外4名被告包括李旭熙(20歲、學生)、陳國榮(34歲、運輸工人)、楊晧泓(20歲、無業)及黃家熙(18歲),他們分別被控於同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及長江集團中心參與暴動,並意圖使一名高級督察、一名警署警長、一名女警長、一名警員及一名身份不詳人士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除陳國榮未有答辯,須於6月10日再提訊外,其餘被告表示將會不認罪。控方申請把3宗案件合併,雖然劉提出反對,指合併會對他不公平,但法官指一起審理才可帶出事件全貌及整體的嚴重性,批准控方的合併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