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政策大落後 無視迫遷戶需求

202104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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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約21萬人居於不適切居所內,不少更蝸居於違法天台屋及工廈劏房,惟當遇強制清拆,政府對受影響住戶的安置安排卻是「零」。有工廈天台屋住戶僅能在遷離當日,以「無家者」身份入住收容中心;有被迫遷居民無奈只好由一間違例居所遷往另一間僭建單位。社工批評在無安置政策支援下強拆僭建物,令無助的基層家庭住屋被毀;議員指愈來愈多人因租金高企而被迫遷入不合法居所,直斥安置政策過時,無法照顧基層需要。
長期病患者何先生與妻子租住荃灣一工廈僭建的天台屋已有4年,上址居住環境惡劣,蟑螂和老鼠隨處可見,亦無法以該地址登記銀行卡及證件,惟月租只需3,500元,較劏房單位便宜3成,故多年來無奈忍受。惟早前業主接獲屋宇署的清拆令,要求他於去年10月遷出,令他深感徬徨。「關注安置政策連線」今年初訪問147位受執法影響的不適切居所住戶,當中近半受訪者的居所為平台僭建物、另有2成居於工廈劏房中。儘管擔心因政府執法或被業主迫遷,但有70%受訪者表示因收入低微,已無其他居所可選擇。
房委會現時只設有大澳龍田及屯門寶田兩間臨時收容中心,合共提供約420個短期宿位。關注安置政策連線成員何家安直指,有受影響居民直到遷出亦不知可以用「無家者」身份入住收容中心,又指現時港府只為受清拆影響的寮屋居民及1982年6月前入住天台屋的居民提供臨時收容安排,其餘受清拆影響力的居民只能在遷離當日,證明為「無家可歸」者,才可獲得在臨時收容中心居住3個月的資格,令不少受影響居民難以覓得居所。
而現年66歲的陳先生(化名)原本租住一間僭建平台劏房,業主早前收到清拆令後要求他搬遷。陳表示因需每日洗腎及定期覆診,難以遷往徧遠、衞生條件又較差的收容中心,他遂於今年1月搬往同層另一間同屬僭建的單位,兩者面積相若,但新居的月租較舊居貴一倍。陳直言遷出單位前從未見過屋宇署社工提供相關安置,直至搬入現時單位才首次見面,惟及後不了了之,坦言尋覓住所過程令其心力交瘁。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曾偉昇指,強制清拆只會迫使住戶搬往另一個環境更差的不適切居所。
議員麥美娟批評本地安置政策落後,本地租金高企,愈來愈多人被迫遷入不合法居所中,促港府全面檢討安置政策。屋宇署發言人指,過去3年共就天台及平台僭建物共發出6,105張清拆令,當中5,730及375張分別涉及住用及綜合樓宇和工廠大廈。發言人指會安排駐該署社工支援服務隊向有需要人士提供社福支援及輔導服務;若涉及工廈內的非法住用處所,社工隊亦會協助合資格住戶申請相關搬遷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