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二號橋暴動案 官判4被告表面證供成立

202104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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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被指於中大二號橋參與暴動。
網民前年11月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堵路,橫跨吐露港快速公路及港鐵東鐵線的中文大學二號橋被人佔據,更有大量雜物從橋上擲向行車路及火車路軌,導致交通嚴重癱瘓。警方欲進入中大搜查時遇到反抗,在二號橋爆發激烈衝突,4名來自不同院校的大專生期間被拘捕。他們否認暴動罪和違反《禁蒙面法》,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傳畢證人後,法官今天(30日)裁定針對4名被告的表面證供成立,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一(5月3日)續審。
本案3男1女被告依次為陳起行(21歲)、李俊皓(24歲)、張俊浩(18歲)、鄧希雯(23歲,女)。4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一名女子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陳、張及鄧則各自被控一項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分別使用眼罩、防毒面罩;而張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支雷射筆。首2名被告今已表明不會自辯,其餘2名被告則將於下周開始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