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不當或致個人資料遭盜用 蔣任宏:嚴肅處理責無旁貸

202105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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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有女編導做新聞專題時申請車牌查冊,引發私隱及公眾知情權爭論。
港台編導蔡玉玲拍攝新聞專題因車牌查冊,被控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蔣任宏今早(1日)在電台節目中回應事件時,表示新聞工作的重要性當然毋庸置疑,惟傳媒業沒有從業員登記、資格認可及自律的制度。私隱權雖受《基本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應該與人權及公眾利益取得平衡,並反映於與公共登記冊相關條例內的條文,是公眾諮詢及立法程序的成果。
他又透露,法改委私隱小組曾建議成立「法定、獨立和全行業」自律組織,擬定一套私隱守則,處理有關傳媒無理侵犯私隱的投訴,同時確保新聞偵查工作時符合公眾利益。惟有關建議被擱置多年,若新聞機構擁有並落實一套完善的私隱管理制度,應可確保其僱員嚴格遵守操守,有關政府部門應可比較從容地援引《私隱條例》的豁免條文,惟現時傳媒機構以採訪報道為由查冊,蔣認為只能各自說服有關政府部門。
由於公共登記冊載有大量敏感個人資料,若處理不當,當事人的身份或遭盜用,蒙受經濟損失、侵擾及網絡欺凌,甚至危害人身安全。蔣提醒在大數據時代私隱風險難以掌握,有關政府部門嚴肅處理公共登記冊內的個人資料是責無旁貸。
香港電台《鏗鏘集》女編導蔡玉玲去年負責拍攝新聞專題期間,被指向運輸署申請進行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立,判罰款6,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