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新招稱違國安法 65歲婦失220萬元「擔保費」

202105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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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騙案時有發生,去年疫情下相關案件更激增。警方去年錄得總騙案15,553宗,按年飆升近9成,其中網購騙案急升2倍至6,678宗,電話騙案亦大增約84%至1,193宗。電話騙案的損失金額由前年的約1.5億港元,增加至去年約5.7億港元,上升近3倍。而在去年6月底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更成為騙徒最新的行騙藉口,去年有15宗涉及國安法的電話騙案錄得損失,有受害人更慘遭騙去220萬港元。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輕易向陌生人透露個人資料,並強調執法部門不會讓案件受查人用金錢去作擔保,證明自己清白。
電話騙徒與時並進,警方去年接獲的電話騙案中,有騙徒以國安法作藉口行騙。同類案件損失金額最多的為一名65歲女受害人,她於去年8月接獲陌生人來電,對方指她涉嫌違反國安法,要求她交出金錢作擔保,以示清白。受害人不虞有詐,最終網上理財戶口被轉走約220萬港元。她報警後,警方成功截獲10萬港元,該案暫未有人被捕。
另一受害人陳女士則較「好彩」保不失。她上月初接獲「香港中央電信局」來電,聲稱她牽涉一宗「二級國家機密」案件,指她涉嫌宣揚港獨訊息及洗黑錢,觸犯國安法,由於對方知道其姓名、身份證號碼,甚至有其相片,令陳信以為真,打算按對方指示透過網上銀行,將逾900萬港元轉至指定銀行戶口作調查。幸好,她到銀行分行辦理網上理財戶口時,職員發現不妥並通知警方跟進,存款才幸保不失。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督察莫子威提醒,市民應避免在社交平台過度曝光個人資料,包括相片及家人狀況等,因為騙徒可進行網上「起底」,令受害人深信對方掌握了重要資料而墮入騙局。而電話騙案中,往往有騙徒稱自己為「特務」,他們亦為電騙案受害人,被詐騙集團指違反某些法例,需當「特務」清刷罪名。其中去年發生的2.5億港元電騙案,被捕的19歲理大生亦自稱是「特務」。莫強調,當「特務」並非脫罪理由,參與案件的有關人士或已構成犯罪。
至於去年升幅最大的網購騙案,數字較前年飆升2倍,騙徒放售的貨物亦會隨疫情演變而有所改變,包括口罩、電玩、優質食材或禁區通行證等。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林焯豪指,詐騙集團一般先在社交平台開設專頁,並以電子交易方式收取費用,當收取一定數額後,專頁隨即關閉,聯絡人亦會失蹤,之後另開專頁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