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坊有商戶拒遷反鎖店內 市建局派百人清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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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裕民坊重建,但仍有約3戶商戶留守,有1名商戶不滿賠償方案在今日(4日)清晨,用鐵鏈把自己反鎖在店內,抗議市建局未有「以人為本」處理清拆、回遷等問題。市建局今早派出近百人到場,圍封觀塘道馬路並進行清場行動,剪開鐵鏈,10多人抬走商戶。涉事商戶批評局方令他一無所有,扼殺基層市民經營環境,關注團體則形容清場場面誇張,批評政府處理手法強硬。
大約在早上9時,有過百名佩戴白色頭盔的保安人員到場,並用鐵馬圍封觀塘道行人路與小巴站一帶,現場消息指,正等候法庭執達主任持「管有令狀」來清場。關注團體「活在觀塘」負責人馮炳德指留守商戶為約45歲的林先生,他是散貨場商戶,上周接獲執達令信件稱今日前要撤離,但他不滿賠償方案,便從今晨2時起用鐵鏈把自己鎖在店內。
約在早上10時,保安人員便剪開帆布,入場剪開林先生左手的鐵鏈,林先生一度反抗未肯離開,過程擾攘近20分鐘,最後要由數名人員把他抬出店外,他清場後批評市建局做法不公平,「前後左右的店面積比我小,但獲賠償金額卻較多。」他指局方因其位置在人流較少的地方,所以賠償金額少,又指對方多次會面未有真心聆聽他的訴求,只是按本子辦事,「終於明白為何羅伯想跳樓,我亦有想死的心。」他續指,「(市建局)令我一無所有,這麼辛苦才捱至有平租的店做生意,一下子便遭搶走,着我們去貴租地方。」他指現時月租約4,000港元,未來要到月租較貴的地方,扼殺基層市民經營環境。另外林指「管有令狀」只是寫上收B舖,但今又收回A、C舖,是違反條例。
馮炳德形容場面誇張,指市建局每次抬人亦會出動過百人,指其實不用「勞師動眾」,「請保安亦分分鐘要花10萬港元,不如把錢給街坊或許有得商量。」他指現時政府處理手法恃着自己有公權力,認為不需向街坊妥協,而街坊則因而消極反抗,令雙方無法溝通。馮炳德又在涉事散貨場店外貼上「市建局暴力清場起豪宅」的字句。
據了解,涉事商戶因不滿賠償方案未有準確計算面積,但市建局未有與他溝通,只重提2年前的賠償方案,清場後亦不排除繼續到市建局總部,以個人名義示威。馮又指,林先生如接獲賠償,與其拍檔攤分後只獲90萬港元,據指,如跟隨市建局方案安置於對面的裕民里商場,按一個400呎的店舖為例,月租高達2.5萬港元,加上每月8,000港元管理費,兼要自資數十萬港元的裝修費用,對檔戶而言,賠償金額根本不足以維持高價經營。但若等至清場一刻,將面臨不獲發賠償風險。
市建局發言人回覆指,向林先生發出的最後遷出通知在3月初屆滿,其後法庭執達主任分別在3月初及4月27日兩次到訪被林先生佔用的兩個違例構築物,通知要於7天內遷出。 隨着通知期限屆滿,在今日早上,執達主任及地政總署按既有程序,執行法庭頒下的「管有令狀」,收回這兩個位於觀塘道441號地下位處私人土地的違例構築物。在清場行動前,執達主任多次呼籲林先生須遵守法庭命令,立即離開,又清楚向林先生宣讀內容,並作出三次警告,在最後一次警告後,隨行工程人員協助剪斷林先生手上的鎖鏈,協助林先生安全離開構築物。對於林先生聲稱其舖面積最大,賠償卻最少,發言人指是3個餘下違例構築物中最小的,總面積只約 5.6 平方米,另又指A、C舖早屬政府用地,不存在違反條例。
發言人又指,該處仍有兩位未肯遷出的佔用人,各進行了超過20次接觸,又為其中一人上調津貼金額至600多萬,可惜仍未能與他們達成搬遷共識,局方早前亦向2人發出最後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