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社團條例 民陣拒逐一回應社團事務主任提問

202105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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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不認為民陣是非法團體。(陳嘉順攝)
警方早前指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以書面形式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6項資料。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今日(4日)回應指,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社團,並不會逐條回應社團事務主任的提問。
陳皓桓稱,政府一直與民陣合作,從未要求民陣申請社團註冊,稱民陣堅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對於政府指民陣涉違反《社團條例》,陳感到十分詫異,指《基本法》第27條列明香港居民有結社的自由,認為本次事件會令香港喪失集會自由,希望政府尊重否則社會將會更大反彈。他又指警方要求提交15年前的資料,他當時只是小學生,未有完整資料,但強調「有都唔會交」。
被問到今年有否7.1大遊行,陳稱要視乎有否6.4集會,又指「能夠做咩就做咩」。至於民陣近來有多人退出,陳回應指「要退出都退出晒,要留低嘅會繼續留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