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天內提供過去15年資料不合理 陳皓桓否認民陣為非法社團

202105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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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否認民陣是非法社團,批評《社團條例》干涉自由和人權。
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早前被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警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6項資料。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今早(5日)表示,已回覆警務處質疑民陣違反《社團條例》的信件,但他否認民陣是非法社團,故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警方表示,會按實際情況,根據《社團條例》處理涉及社團的案件。
陳指出,警方要求民陣於9日時間內,提供過往15年所舉辦之遊行集會的日期和地點,認為是不合理,並指自己現年25歲,警方的要求等同要他找出自己仍是小學生年代的資料。他又指,《基本法》保障結社自由,批評《社團條例》干涉自由和人權。
他續指,2013年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七一遊行後,曾稱呼民陣為朋友,而警方多年來亦有與民陣合作,質疑民陣為何會被指為非法社團,又形容民陣是民主派中,堅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平台,若被取締,將反映結社自由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