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多案纏身自由無期 終止民事控告警方 

202105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民主黨召開記者會,指林卓廷終止民事控告警方 。
因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正被還押的前議員林卓廷,終止就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向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民事索償。民主黨中委莊榮輝指,林考慮到自己正被還押,自由無期,又考慮到資源和個人能力等,決定取消控告。
莊榮輝表示,林卓廷經徵詢法律意見及其他原告人,自己正在還押,自由無期,考慮到現時香港的政治情況及資源問題,難以進行漫長訴訟,故決定終止控告。至於林涉嫌披露元朗721事件受調查人的身份資料,被廉署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案件,及林控告議員何君堯誹謗案,則會繼續抗辯。沙田區議員冼卓嵐亦指案件財政壓力大,林希望該案件的資源可以留給612基金。
案件律師團隊成員之一、被內地官媒稱為「叛國禍港四人幫」之一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表示,要控告警方失職,需要很多證據,律師團隊觀看大量錄影及口供,認為暫時有足夠證據,惟律政師和警方傾盡全力答辯,計算案件排期,或律政司再作上訴,案件時間可長達2年多,而林有不少案件纏身,亦已心力交瘁。何又指訴訟費用極高,未計算律政司可能上訴,已需使用200多萬港元費用,現階段則只使用了約20萬港元律師費。
林卓廷原本聯同8名傷者入稟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控警方在事件中沒有履行職責保護市民,導致多名市民受傷,須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