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向晴軒遺失理大學生資料 區議員促交代補償方案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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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傲然收到35個理大學生求助,要求明愛向晴軒及私隱專員公署交代事件。(洪紫嫣攝)
明愛向晴軒去年9月被揭發遺失載有121名理工大學學生個人資料的USB,部分檔案未經加密。明愛向晴軒及私隱專員公署近日交代調查結果,但未有向公眾道歉、交代補償方案以及涉事社工的紀律處分等。跟進事件的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批評有關組織做法馬虎,反映私隱專員公署的取態消極被動,對市民私隱並不重視。
李傲然合共收到35個理大學生求助,並要求明愛向晴軒及私隱專員公署交代事件,他於4月下旬收到回信。明愛在信中指出,已檢討工作流程及保安措施,訂立詳盡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政策及指引,並加強員工培訓等。有關情緒支援熱線已經停辦,並向理大歸還相關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則指出,涉事社工沒有依從向晴軒的工作指引,擅自把含有個人資料的檔案儲存在USB中,並帶回家工作,卻意外遺失,而部分資料未有加密。公署已經促請明愛嚴肅跟進,並採取補救措施,如同類事情再發生,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李傲然批評,兩間機構的回覆不能接受,其中明愛未有詳細交代涉事員工遺失USB的過程、具體涉及甚麼資料,紀律處分,亦未有就此向受影響學生道歉、補償,絕對是敷衍了事,其保障求助人權益的能力也成疑。
而私隱專員公署則接納明愛的調查結果,毋須相關機構負上任何責任,明言明愛再犯才會執法,可見公署對此並不重視。李質疑,公署是否有足夠能力保障港人私隱,抑或只是「無牙老虎」。他認為,公署理應對明愛作出明確警告、公開譴責,甚至罰款,對社會大眾作出警惕,而非任由明愛逃避責任,給予大眾「就算不慎遺失資料,也毋須負責,甚至不用道歉」的印象。
至於多位求助人現階段未有就下一步行動,但不排除集體向明愛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