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網購平台過錯數 被炒送貨員騙客戶還錢候懲

202105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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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泗華今天在觀塘法院認罪。
為一個網購平台送貨的男子,在工作期間取得客戶資料,被公司辭退後,向該些客戶訛稱「過錯數」,請他們「歸還」款項,騙取合共約1.7萬港元。案件今天(6日)在觀塘法院再提訊,他承認6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等候背景及戒毒所報告。
28歲被告楊泗華,報稱無業。他被6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指他在2020年9月8日至10月11日期間,詐騙6名女子合共17,398.58港元;及在同年9月10日,企圖詐騙一名女子800港元但不成功。
案情指,被告犯案前在一間送貨公司工作,為確保送貨流程順利,他可以取得客人的電話號碼和其他資料,以確認收貨時間。2020年9月2日,有顧客投訴被告用WhatsApp短訊問他拿錢,被告於翌日被解雇。同年9月8至14日,被告分別向5名女事主訛稱自己錯誤把款項轉帳到她們的轉數快戶口,涉款800至1.15萬港元不等,被告用另一張「太空卡」向她們傳送偽冒的短訊表示收到轉帳。其中4人不虞有詐,將款項「還」給被告,涉款共1.47萬港元,但另一人查核自己的銀行户口發現沒有收過相關款項,於是報警。
被告因案件首次被捕後獲准保釋,但他在保釋期間又用同一手法犯案,於2020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之間成功向另外兩名女事主騙取合共2千餘港元,他再次被捕後不獲准保釋。控方指被告有7次案底,其中包括搶劫及盜竊。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押近7個月已反思良多,感到十分後悔,他希望向受害人致歉並承諾1個月內還清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