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仔至今仍逍遙法外 各界促重啟修訂《逃犯條例》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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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回歸近24年,英國殖民地政府仍遺留大量陋習及計時炸彈,如香港、澳門與內地至今仍未達成逃犯移交協議,造成極大漏洞,令香港變成逃犯天堂。正如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在澳門因涉盜竊及訛騙被澳門通緝,但至今仍逍遙法外。有議員及學者均指,內地與台灣早已簽訂刑事犯移交協議,不明白港澳之間為何仍未簽訂相關協議,建議兩岸四地應盡快制訂一套統一移交逃犯機制,而最穩妥的方法是重啟修訂《逃犯條例》,有議員直指現時本港的社會環境轉趨穩定,促請政府把握時機重啟《逃犯條例》修訂立法。
內地與台灣分別於1990年及2009年簽訂《金門協議》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可移交刑事罪犯,包括綁架、毒品、人口販運等組織犯罪,詐騙、洗黑錢、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等經濟犯罪。中台已簽訂相關協議,剩下中港澳移交逃犯的問題。只要建立一套機制,讓澳門與內地互通,因兩地均行大陸法,較容易達成共識;至於港澳兩地因分別實行普通法及大陸法,可稍後實施。如此一來,便可打通中港澳三地,解決逃犯移交的問題。
議員葛珮帆指出前年爆發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是被黑暴及外國勢力騎劫,利用條例煽動人們進行港獨行為,背後是一場陰謀。她認為《逃犯條例》修訂的目的良好,香港是需要此條例,否則周邊地方都可移交罪犯時,香港則遲遲沒有,只會令香港變成罪犯天堂,鼓勵不法分子逃往香港,故她指現時本港的社會環境轉趨穩定,促請政府把握時機重啟《逃犯條例》修訂立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直指,即使連內地與台灣都有簽訂可以移交刑事犯的協議,「唔明點解香港同澳門兩個特區咁怪」。傅指倘若有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但法律歸法律,修例有必要性及迫切性。他指香港已成逃犯天堂,「上海仔」已是兩案四罪纏身,潛逃多時至去年底返港被捕,現在卻獲准保釋候查,繼續「大搖大擺周街行」,未能移交到澳門。另外,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亦一直未能移交台灣,令事件淪為國際笑話。
傅續指,《港區國安法》實施近一年,社會漸漸穩定下來,是合適的時候為三地移交逃犯立法。他認為為了彰顯法治公義,堵塞法律漏洞及缺陷,政府必須盡快提交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對於港府早年就有關修訂《逃犯條例》未能成功,感到非常可惜,導致如「上海仔」等逃犯可以利用中港台三地缺乏逃犯移交協議,而得以逍遙法外,令真正的司法公義未能得以彰顯。龔認為,長遠來說,有必要重新修訂《逃犯條例》,堵塞這方面法例上的漏洞。
她又指,2019年的黑暴已經令港人醒覺,明白過去只是反對派蓄意將修訂《逃犯條例》妖魔化,煽動公眾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從而宣揚及推廣「港獨」;而現時本港社會已經和2019年不同,很多香港市民已經洞悉反對派的陰謀及為反而反。她促港府在新一屆立法會誕生後,從速將《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再次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可以盡快通過,藉此填補目前法例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