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頻遭投訴 司法機構擬設委會讓公眾監察 議員斥小修小補

202105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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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亂象不斷,部分法官屢次被市民質疑其裁決不公,導致投訴法官的數字顯著上升。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周五(14日)將舉行會議,討論有關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機制的改進措施。司法機構就法官行為的投訴,擬設立包括專責的法官小組以及諮詢委員會的兩層架構處理,並會將諮詢委員會的工作連同投訴的統計數字於司法機構年報中匯報。司法機構稱已着手設立諮詢委員會,預料2021年第三季推行相關措施。有議員對此感到失望,指司法機構至今才提出建議改善法官投訴機制,又認為改變未盡人意、小修小補,應要徹底改革,促設立量刑委員會並立即去除法官戴假髮的傳統。
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於2020年共有5559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已獲完成處理,當中包括5488宗內容相同或類似的大量投訴。司法機構將提高法官投訴的問責性及透明度,擬引入兩層架構。其中,第一層架構將會由專責的法官小組調查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個案,會由多於一名高等法院級別的法官所組成專責法官小組負責進行調查及就該等投訴作出建議。專責法官小組完成的調查報告及其作出的建議將會提交予機制的第二層,即諮詢委員會進行審視及給予意見。
至於第二層架構則由法官及社會人士組成諮詢委員會,對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作出監察和給予意見。文件指,諮詢委員會將由法官和在所屬專業、社區、公共服務方面具有豐富知識、經驗的社會人士組成,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由法官及社會人士出任成員。至於針對終審法院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投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指派一名或以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或非常任法官處理。
另外,諮詢委員會會定期進行會議,以審視法官小組就可跟進投訴提交的調查報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經考慮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會就每項投訴作出最終決定,視乎投訴的嚴重性、複雜程度等因素,調查結果會上載司法機構網頁供公眾察閲。
至於其他的可跟進投訴,則會首先由相關法院領導調查,並待一名或以上的高等法院級別的法官審視調查結果後才完成處理,亦需要向諮詢委員會匯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指示重新處理和審視個案。除非有新的實質理據或證據提出,否則重複的投訴將不予考慮。
議員何君堯直言感到失望,稱不少法官屢次被市民投訴,雖然司法機構今次提出建議改善法官投訴機制屬於「遲到好過冇到」,但僅僅設立兩層架構並不足夠,形容本次改變只會「好過以前少少」,但並未推出司法改革、效果未盡人意。他又稱司法機構必須設立量刑委員會,從而避免量刑標準不一,並應當立即去除法官戴假髮的傳統,強調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此外,身兼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成員的議員葛珮帆則關注由誰決定是否處理有關投訴,以及有關委員會的組成,包括由政府或司法機構委任,以及是否公開身份等。另議員周浩鼎表示將會積極跟進社會上提出的其他司法改革建議,例如設立量刑委員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