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 要求曾身處兩校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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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身處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石硤尾幼兒學校人士須接受新冠病毒檢測。(胡德威攝)
政府昨晚(8日)深夜表示,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兩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公眾,已完成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無須接受強制檢測。一般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是指在14天前已經合共接種了兩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由於兩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與2019冠狀病毒病相似,為謹慎起見,該兩間學校被納入昨日(5月8日)的強制檢測公告。
強制檢測公告詳情(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1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任何在2021年4月25日至5月8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年5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2021年5月13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5月6日至5月8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新界屯門山景邨第 1 期社區會堂側仁濟醫院山景幼稚園/幼兒中心
(2) 香港九龍深水埗窩仔街石硤尾邨第 23 座 1 樓 201-218 號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石硤尾幼兒學校
《香港疫慌》專頁: http://hk.on.cc/fea/hkdis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