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職員除牌後留校罪成 終院拒受理上訴
202105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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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今拒絕受理張錦輝之上訴。
2017年爆出「影子學生」等連串校政風波的屯門興德學校,其前校長助理張錦輝涉嫌在喪失教員資格後,未經教育局准許而繼續逗留在興德學校工作,在2018年經審訊後被裁定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成,判罰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張去年在高院原訟庭上訴失敗後,今天(11日)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3名終院法官即場拒絕。隨着終院不受理其上訴申請,其案件已成定案。
申請人張錦輝今天指,原審裁決牴觸受《基本法》和《人權法》保障的選擇職業自由、遷徙自由等權利。他的教員註冊被取消後,等於終生被禁制進入學校,限制他到訪兒子的學校,或是到學校上興趣班的權利。比較其他專業工作,例如醫生及護士等,在犯事後都不會遭遇類似的限制,故此有關條例造成的限制屬於不合乎比例及違憲。
惟終院法官指出,申請人的說法欠缺基礎。如他可以向教育局或校方取得准許而進入學校,便不存在終生禁制一說。3名法官並不認同,申請人所提之論點有可供爭議之處,遂拒絕其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