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龕場4年只批出6個牌 議員批骨灰所辦矯枉過正

202105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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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骨灰龕位長期出現不足。
政府提供的龕位長期不足,推行《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實施4年,但至今只批出6個牌照。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11日)開會討論《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的實施情況,多名議員批評進度緩慢,又指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矯枉過正,形容是「好心做壞事」。
根據當局遞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發牌委員會至今只批出了6個牌照,涉及的已出售龕位數目約佔全港已出售私營龕位總數超過52%。截至今年4月15日,發牌委員會正處理95間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申請,也拒絕了26間骨灰安置所的未能符合要求的申請,另有14間私營骨灰安置所已撤回其申請。由《條例》在2017年6月30日生效以來,共有近80間私營骨灰安置所已結束營運或正依照法例規定處置骨灰。
議員陳克勤表示,自己曾是《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當初通過立法的原意是規管違規龕場,幫消費者壓低高昂的私營龕位價格,但目前「搞了4年卻只有6個牌」,令市場停頓,相反間接推高了私營骨灰龕位的價錢,並不是法案委員會的原意。
他形容骨灰所辦是「好心做壞事」,又透露早前與福位商會會面,對方反應發牌程序愈來愈複雜,愈來愈多部門去管,行內俗語「儲印仔」,要攞牌需要過五關斬六將:「連門上是否貼防火膠也要管,是否有意爲難龕場呢?」
議員劉國勳亦批評骨灰所辦處理發牌進度緩慢,並矯枉過正,違背立法原意,指立法的四年令市場幾乎完全停頓,有一些發牌條件更是骨灰所辦後加上去,認爲情況並不理想;議員鄭松泰亦關注骨灰所辦仍有95間私營骨灰安置所需要處理,並有80間已結束營業,關注政府如何加快處理進度,以及引發的清灰問題。
食物環境衞生署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專員賴黃淑嫻強調,所有要求都是根據法例要求去做,以保障消費者為目的,形容「比議員更加心急處理申請」。但例如消防方面,申請者即使遞交申請,消防實地視察後表示要再補做,來回亦需要時間。目前78間結業骨灰龕場中。有58間已經完成骨灰處置程序,並將骨灰交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