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無份轉播東京奧運 林大輝認同:蝕硬公帑

202105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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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去年7月舉行的日本東京奧運因疫情延期一年,港府昨日(11日)宣布,破例斥資購入東奧轉播權,再交本地5間持牌電視台直播或轉播。體育學院主席林大輝今早(1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事件是特事特辦,又認為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如不購入轉播權是丟臉,亦會引起市民不滿。
被問到港台無份轉播東奧,身兼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的林大輝解釋,此舉其實是「錫住港台」。他指,現在距離東京奧運開幕不足80天,如果港台轉播牽涉很大的投資,及倉促安排播放,可能有製作風險;而且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不能像5間持牌電視台收取廣告商的廣告費,變相港台將會動用不少公帑作為播放用途,「擺明硬蝕,不值得囉」。
林承認,由港府斥資購入轉播權是破例做法,指商業機構考慮花很多資金投資製作,但目前經濟環境下廣告收益差,因此未有商業機構肯購入轉播權,過去一直擔心政府不出手,市民就難以收看奧運。他不認同今次當局是「貼錢」,亦不一定開先河,只要社會經濟好,廣告收入增長,商業機構不會虧本就會做,但認為如果今次電視台出現良性競爭,檢討成效後不排除日後成為恒常做法。
他又指,港府已暗示購入轉播權費用,不會高於2012年倫敦奧運的1.2億港元,林指假設今次動用1億港元,以全港700多萬市民及17天賽事計算,每天只為每名市民花1港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認為,這是一個商業運作方式,若港台加入名單內,會產生資源重疊的問題,因名單內的5家商業電視台,獲得轉播權後仍要投入製作成本,包括揀選播放片段、訪問及補充性拍攝訪問等,既然5間電視台可以做到,便不需要在港台重複工作,港台也可以透過電視頻道播放部份電視台提供的片段,又指港台本身不是商業機構,不會獲得商業回報,運作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