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接541宗疑因工確診個案 79宗確認為工傷可獲賠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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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共接獲541宗懷疑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確診的僱員補償個案。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近一年半,勞工及福利局今日(12日)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透露,去年1月至今年4月28日,勞工處共接獲541宗懷疑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確診的僱員補償個案,當中包括2宗致命個案。在接獲的個案中,有79宗個案已確認為工傷個案,相關僱主須承擔僱員補償責任,惟目前僅得11宗個案已獲賠償。
勞福局表示,541宗呈報個案中,有528宗個案由僱主主動向勞工處呈報,餘下13宗個案由僱員通知勞工處跟進。上述大部分個案在向勞工處呈報時,均未能確定有關僱員是否在工作期間或是從其他源頭感染新冠肺炎,故此僱主需時自行調查或待勞工處協助搜集醫事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就個案是否屬工傷的可能性給予意見。
呈報個案中,有115宗個案因不同原因僱員撤銷申索、未繼續索償或確認僱主沒有《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撤銷申索或未有繼續索償的僱員大多向勞工處表示,在病假後身體已完全康復,故毋須繼續索償。
另有79宗個案已確認為工傷個案,相關僱主須承擔僱員補償責任。在這79宗個案中,有63宗個案正有待完成病假跟進手續或僱員傷勢穩定後進行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評估(即判傷);5宗個案其後因不同原因僱員撤銷申索或未有繼續索償;11宗個案在僱主根據勞工處處長發出的補償評估證明書支付補償款項後已獲解決。
已獲解決的11宗個案涉及僱員因工傷而須缺勤的期間由0至40日不等,平均日數為23日。勞工處表示,正積極跟進及處理其餘的352宗個案,包括2宗致命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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