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林文瀚任終院常任法官 馬道立妻無望晉升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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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接納終院首席法官建議,任命林文瀚為終院常任法官。
港府今日(12日)宣布特首已接納終院首席法官建議,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林曾審理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判陳振聰爭產失敗;他亦曾審理過多宗極具爭議涉及憲法及政制的案件,包括外傭爭取居權案及生果金與綜援金設離港限制案等。是次任命將意味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妻子、現為高院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將未能成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政府認為,林處理各類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輯錄於各種法律匯報,並在聆訊的論述及法庭的判詞當中廣受引用。此外,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亦極富經驗。
林文瀚現年59歲,1983年及1984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同年獲得大律師資格,翌年在港私人執業,直至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林自2003年轉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12年再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13年9月2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5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