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斥政府處理海上垃圾不力 促制訂時間表與目標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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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海上垃圾問題嚴重,惟港府處理不力。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12日)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對政府多個部門未能妥善處理海上垃圾問題表示極度關注,批評部門未有統一估計垃圾量單位、紀錄出錯,惟承辦商合約成本劇增,被委員批評投標沒監管,政府得過且過,工作態度欠佳,促請部門設定合適時間表與目標。
現時本港海上及沿岸垃圾由海事處、漁護署、康文署和食環署處理,並將收集的垃圾數據交予環保署監察。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遞交報告中指,海事處未有確保海上垃圾收集量合理準確,在2012年至2019年期間,環保署記錄的承辦商都市固體廢物處置量有約2.5萬公噸,而承辦商提供予海事處的報告所載收集量有約12.6萬公噸,即相差逾10.1萬公噸,前者只佔後者19.9%。
委員會又指海事處以往有估算評估垃圾量,惟用每55籮、或220袋垃圾當成1公噸計算,方法並不客觀,惟在海上垃圾工作的經常開支方面,全港水域合約的總值已由1.89億港元增至4.47億港元。海事處另又未有監管承辦商,把全港水域和大埔區水域兩份合約交予同一承辦商等。主席石禮謙批評現時政府處理海上垃圾問題上,投標沒監管、亦沒獎罰措施、工作態度欠佳,在衡工量值上有不足,要求統籌的環境局改善,並盡快制訂具體的時間表及可量度的指標。
議員容海恩表示,海事處把大埔區水域的額外合約批予全港水域合約的同一承辦商,在檢獲的垃圾量未有大幅增長下,全港水域合約成本激增,情況極度令人關注,認為政府應避免使用單一承辦商。
議員謝偉銓則指現時政府設立「海岸清潔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處理海上及沿岸垃圾事宜和應對海上環境事故的督導工作欠佳,如早前出現兩次大型垃圾事件,如2019年龍鼓洲海岸公園上有兩個喉管結構物,又在去年7月在多區發現大量豬蹄的「豬蹄事件」,但部門在處理兩事件上反應亦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