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區議員須宣誓 周浩鼎:防止有人胡作非為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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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鼎認為修例可阻止部分區議員胡作非為,危害國家安全。
立法會昨日(12日)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並將於下周五刊憲生效。條例草案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今早(1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非常歡迎條例草案獲通過,又批評過去有民主派區議員透過區議會煽動仇恨,認為法例有助阻止他們在崗位上胡作非為、危害國家安全。
周浩鼎表示,條例列明賦權監誓人宣告宣誓無效的權力,相信可以嚴格把關,防止有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的區議員表面上「扮乖乖」宣誓,但實際上從頭徹尾都是反對《基本法》、不效忠特區,企圖蒙混過關。他又指,若有人作虛假聲明,應該刑事檢控。
條例規定議員一旦涉嫌違誓,遭律政司起訴,須即時停職,而相關人士「不得享受相應待遇」,包括酬金、津貼及償還款項等。周浩鼎認為能有效防止有人於等候司法程序期間繼續胡作非為。他又指在法律機制下,相關議員可就停職向法庭提出反對。
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在同一節目中批評,條例賦予政府過大權力,何謂「扮乖」沒有客觀定義,形容當局「又唔係佢(議員)心入面條蟲」,但律政司一經起訴議員就即時停職,審訊排期或需要2至3年,處理完畢議員任期隨時已經完結,即使最後議員被法庭證實是無辜,政府已經利用程序剝奪了民選議員身份,和DQ沒有分別,而反對機制亦難以給予議員信心。
楊彧表示,其黨民協決定留守區議會,因大家已在地區工作一段時間,與社區的聯繫很難「話斷就斷」。他指,雖然現屆區議會被削權、前景不清,但一切仍未落實,其黨會繼續社區工作,又指不會刻意迴避政治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