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與台灣聯繫緊密 高院拒網台主持傑斯保釋

202105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52歲網台主持人「傑斯」尹耀昇,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的言論,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日前再加控他5項洗黑錢,及加控一項串謀煽動罪,作為原先4項煽動罪的交替控罪。尹早前向高院法官杜麗冰申請保釋,但被拒絕。杜官今日(13日)頒判詞解釋理據,引用控方案情指,尹涉嫌於去年發起眾籌計劃,資助已棄保潛逃到台灣的示威者,及後將籌得1,300萬港元當中的900萬港元存入個人戶口,或他有份持有的聯名戶口。杜官認為他與2個台灣組織關係密切,潛逃風險極高,因此拒絕批准他保釋。
控方案情指稱,尹耀昇透過眾籌計劃,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個台灣組織緊密聯繫。據該2組織的網頁顯示,它們都有份倡議國際社會,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貿易限制及制裁,藉此施壓要求釋放多名因《港區國安法》被捕的人士。去年2月至11月期間,眾籌計劃共籌到1,300萬港元,當中有900萬港元存入他的個人戶口,或由他有份持有的聯名戶口,部分款項後來被匯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銀行戶口,控方有證據顯示,部分款項是用來資助已潛逃離開香港的人。
據控方指稱,在落實《港區國安法》之後,尹於去年8月至10月期間,多次透過網台節目呼籲外國對香港官員施加制裁,煽惑聽眾對抗中國政府及港府,並煽惑公眾參加去年9月6日的非法集會,以抗議去年立法會選舉押後舉行。尹在節目當中又視內蒙古和香港為獨立族群,並形容五星旗為「極權」,批評中國政府剝奪國民人權。
但辯方指出,尹現被控的是普通法下的刑事罪行,而非《港區國安法》;而警方大可關閉他的網上平台,他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法庭也可施加保釋條件,禁止他繼續參與網台節目。法官同意尹現被控的是普通法下的刑事罪行,因此在考慮是否批准保釋時,被告會否依期歸押乃是最重要的因素。法官指尹面對的控罪嚴重,他與台灣不同組織有密切聯繫,潛逃的誘因極高;而不論《港區國安法》的保釋門檻是否適用於本案,法庭不相信若批准尹保釋,他會停止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給予他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