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拋傘入火堆輕判感化 控方求覆核判刑

202105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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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犯事當日,有人在旺角街頭焚燒垃圾桶。
去年3月1日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有示威者到旺角聚集堵路,期間一名男學生把雨傘扔進正在焚燒的垃圾桶,因而被控縱火罪。他早前於九龍城法院認罪後,去年9月被判罰18個月感化令。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今天(13日)就刑期申請覆核。男生則反對申請,指現時感化期已過近一半,若再重新判刑,對他屬非常嚴苛。裁判官張天雁聽罷雙方陳詞,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裁決,期間裁判官將索閱男生的感化令進度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及其母的醫療及社署福利報告。
現時就讀中五的18歲被告莊通才,今天由其坐輪椅的母親陪同出庭,他的學校社工等亦有到庭旁聽支持。律政司今陳詞表示,本案在判刑時並未有播放現場片段,而今天在片段中可見,案發地點有民居、車輛等,並非空曠地方,對市民存在相當大的威脅。而且被告的行為會引起他人倣效,從他當日所帶備的物件來看,亦證明他是有預謀,這些均是令案件更嚴重的因素。控方認為法庭應在事實及法理基礎上重新考慮判刑,並指考慮到基於公眾利益,懲罰、阻嚇應較更生重要。
辯方則反對申請,重申案發地點在內街,涉及的人數、程度等不如彌敦道的情況般嚴重,片段只見男生徘徊,未見他與人有聯繫或交流,其唯一刑責只是把雨傘扔進火堆中,事件中亦沒人受傷,他亦沒作出挑釁的行為。而男生背景有特殊的地方,其母須輪椅輔助出入,生活上要依賴男生的照顧,而男生經歷是此事件後,相信重犯機會極微,男生亦已接受了9個月的感化期,若再對他重新判刑,乃非常之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