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非禮診所護士 六旬西醫罪成還押候判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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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關國安被判非禮罪成,須還押候判。(黃仲民攝)
六旬醫生被指於去年在停車場非禮其診所年輕女護士,包括摸胸、掃背、親吻等,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他否認控罪,本月初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案件今天(14日)裁決,醫生被裁定2項控罪俱成立。裁判官下令將他還押至6月4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協助量刑。
被告關國安(60歲)被控於2020年3月14日,先後在尖沙咀海運大廈停車場、及在一輛停泊於上列停車場的私家車內,兩度猥褻侵犯女子X。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駕駛7人車載當時21歲的X,從大圍診所到海港城一同午膳。他們到達停車場、落車步行途中,被告撫摸X的背部至屁股,又拖著X的手,X不如所措,問「你當我係你個女?」,被告回答「一半一半啦」。2人午膳後,X回到被告車上,坐在後排位置,被告則站在車外,伸手撫摸X的左胸、拉低X的口罩吻X、並將手伸進X的連身裙摸她的左胸,過程約1分鐘,被告後來稱「哎喲!我控制唔到自己呀!我失控!失控呀!」。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接納X的證供,指出案發時X僅21歲,正在準備中學文憑試,診所護士是她第一份工作,無甚社會經驗。加上X有情緒病,依賴被告開藥給她,而被告是X尊重的長輩,所以面對盤問很多時「唔知點答」、「唔肯定」亦屬正常。雖然X報案後曾錄取過2份口供,她解釋自己錄第一份口供時情緒不穩,故補錄的第2份口供較為準確。裁判官根據在庭上對X的觀察,接納X為人較易緊張,加上2份口供出入不大,裁定X的證供可信可靠。
相反,辯方律師指被告中文水準欠佳,導致口供與事實有出入,此說不獲法庭接納。裁判官指,被告作為醫生,有一定程度智商和語文能力,問答實錄並非甚麼複雜的事情,該份口供亦有被告的簽名作實,相信他一定知道簽名的意思、重要性及後果。而且警員確認被告當日雖有要事在身,但都想釐清事實,所以更能肯定被告的會面紀錄準確。
辯方求情指,被告作為一名診所醫生,在大圍服務多年,今次定罪已經會影響以後執業。加上被告已婚,有2名女兒,是家中經濟支柱,希望法庭考慮犯案過程不長,被告有隔着衣服撫摸,可判非監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