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灣仔單位藏逾百汽油彈 3男子區院受審

202105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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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其中4名被告,女被告楊泳茹(右下)早前已認罪,其餘3人今於區院受審。
5名男女涉嫌於前年11月在灣仔一單位藏有逾百枚製成及半製成的汽油彈,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及一項屬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其中2人早前已承認交替控罪,餘下否認控罪的3人,今天(14日)起於區院受審。控方今天決定,不再提控串謀縱火罪,3人遂只就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開審。
本案5名被告依次為鄭錦輝、楊泳茹、丘建威、莫禮滔及黃建棋,年齡介乎19至24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一單位,管有59枚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個玻璃瓶、約4.6公升內含柴油的淺黃色液體、約一公升內含異丙醇的無色液體、約4.9公升內含汽油的綠色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楊泳茹及莫禮滔已認罪,各被判囚38個月。
控方指,警方於案發當日在涉案單位外監視,下午3時決定採取行動。當時單位外有濃烈的汽油味,警員在單位外揚聲表露身份,單位內人士沒有回應,警方遂破門入屋,在單位內發現4男1女在單位露台向下層逃走。樓下一名外籍住客,指上述5人從露台衝入他的單位,一度要求留在單位內,但被他所拒絕。警方其後拘捕5人,包括現在受審的3名被告。警方事後在該單位中搜出92項證物,包括涉案汽油彈、玻璃瓶、及胡椒噴劑。
控方今天傳召證人前,向法庭申請將6名將作供的警員匿名,法官在辯方不反對下批准申請。當日負責監察、代號「SO5」的警員今天被安排在屏風後作供。他表示案發前收到指示設置監察站,從遠處以望遠鏡觀察目標單位。及後他看見4男1女在3樓平台出現,並隨即進入了一個單位。而其中3名男子分別身穿紅色、黑色及白色上衣,皆沒有穿鞋。控方指該3人便是本案餘下3名被告鄭錦輝、丘建威和黃建棋。今天控方亦在庭上播放錄影片段,拍攝到有數名男女從4樓平台中攀爬落下一層平台後,走進一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