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苦主資金遭凍結 促政府設基金賠償損失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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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呼籲港府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黃馮律師行去年底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被香港律師會接管,逾150名該行客戶用作買樓的資金被凍結,涉及至少3.75億港元。有苦主今(14日)聯同議員交代追討凍結資金進度,其中有苦主因訂金被凍結,需借私人貸款完成交易,還款壓力大增,坦言未知能支撐多久,惟寄望盡快能取回被凍結的資金;亦有苦主被凍結資金後,最終只能取回約三分一的款項,批評現有制度下,律師行出事卻要由客戶承擔損失並不合理,呼籲港府堵塞制度漏洞,並設立基金賠償日後出現類似事件時客戶的損失。
類似情況非個別例子,律師會2011年至2020年的10年間作出介入的案件便有23宗,涉及被凍結的客戶款項總額約5.38億港元。事件反映出制度漏洞,議員張國鈞今(14日)聯同多名苦主召開記者會,有苦主表示,自己去年12月透過黃馮律師行處理樓宇買賣事宜,並把582萬港元轉至律師行帳戶,未料律師行被接管,款項被凍結,銀行又未能短時間內批核借貸,唯有向親友及借貸公司借錢完成交易,現時連同供樓每月支出約需9萬港元,還款壓力大增,坦言「唔知捱到幾耐」。
另一位苦主周小姐則為16年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被律師會接管案的苦主,她憶述當時律師行因發生挪用客戶存款而被接管,委託該律師行處理印花稅事宜的款項被凍結,經過3年追討只討回三分一款項,總數約10萬港元,其他資金則被告知用作處理該案損失,無法領回。
議員張國鈞批評律師會在事件上處理手法不理想,許多資料並不公開透明,認為港府需介入,為苦主提供彈性及透明的跟進措施,例如要求律師會在接收到苦主索償申請時便立即處理,而非等到索償表格接收日完結後才作處理,以盡快退還苦主應有款項以解燃眉之急,又指政府應需審視律師行在買賣樓宇中是否必要角色。此外,有苦主批評現有制度下,律師行出問題,客戶需共同承擔損失並不合理,呼籲港府設立「誠信基金」,日後再發生同類案件時便可動用基金賠償客戶損失。